Date: 2019-07-12 11:32:00Written By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副司长胡剑萍解读《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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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再生资源产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峰会暨中国再生资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成立十周年年会近日在北京圆满召开。本次会议总结了再生资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十年来推动产学研结合、发挥行业引导和推进作用的宝贵经验,将进一步发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作为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的重要载体作用,继续在加快再生资源领域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科技支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作出更大贡献。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副司长胡剑萍应邀出席会议,并详细解读了国务院《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715号令)主要内容和改革精神。一是允许将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出售给再制造企业,提高回收价值;二是不再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实行特种行业许可,实行“先照后证”制度;三是取消收购价格参照旧金属市场价格计价规定,实行市场主体自主协商定价;四是创新管理方式,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部门协同合作监管,加大对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胡剑萍副司长还就商务部正在制定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国家标准的主要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
       据悉,与《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历时十多年才正式出台相比,《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在新《办法》正式颁布后不足一个月就公开征求意见,体现了商务部等管理部门的高效率,也让新《办法》有了实施细则支撑,不再只停留在纸面上。在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公布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了回收拆解企业的各项技术指标,包括对企业拆解产能、场地建设、设施设备、人员、信息管理、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要求,以及对回收、贮存和拆解的技术要求。相关企业只要达到技术规范的要求即可申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放开企业资质审核将有规可依。放开了回收拆解企业的资质管控,但不等于放任不管,而是用市场竞争的调节作用促进行业更好市场化发展。值得关注的是,新能源汽车也纳入《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技术规范》中增加了拆解电动汽车的场地建设要求,以及回收拆解企业具备的必要设备及拆解电动汽车设施设备等。新能源汽车拆解场地应设有高压警示、区域隔离及危险识别标志,并具有防腐防渗紧急收集池及专用容器,用以收集动力蓄电池等破损时泄漏出的电解液、冷却液等有毒有害液体等。要求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在拆卸前应单独贮存,并采取防火、防水、绝缘和隔热等安全保障措施。《技术规范》还要求建立电子信息档案,记录报废机动车回收登记、废物信息,要求生产经营场所设置全覆盖的电子监控系统,实时记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全过程,且相关信息保存1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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